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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署

/prefectural administrative office/
条目作者仲佰

仲佰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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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政权机关。

英文名称
prefectural administrative office
所属学科
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设立的行政公署相当于省级的政权机关,如苏南、苏北、皖南、皖北等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撤销。1978年宪法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所属各地区设立行政公署作为自己的派出机关。1982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行政公署作为其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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