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于衡量弹头对目标的毁伤能力。
弹头爆炸后输出的能量以力、热、光、电、声、磁等多种形式传递给周围目标。根据携带战斗部类型的不同,弹头一般可分为携带常规战斗部的常规弹头及携带核战斗部的核弹头。常规弹头起爆时,炸药发生分解反应释放能量;核弹头起爆时,原子核结构发生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能量。核聚变、核裂变释放的能量比炸药反应释放的能量量级大得多。1千克梯恩梯炸药爆炸释放的能量约为4.18×106焦耳,而1千克铀-235全部裂变释放的能量约8×1013焦耳。
常规弹头根据其携带战斗部类型的不同,威力表征方法也不同。①子母弹头威力以抛撒半径、子弹数量和单枚子弹威力表示。②杀伤爆破弹头和爆破弹头威力以杀伤面积或威力半径表示。③钻地弹头和侵彻弹头威力以侵彻层数、深度和威力半径表示。④半穿甲弹头威力以穿甲层数、厚度和威力半径表示。⑤燃烧弹头威力以燃烧温度、燃烧持续时间和纵火半径表示。⑥发烟弹头威力以烟雾浓度、烟雾持续时间和烟雾半径表示。
核弹头威力常用梯恩梯当量进行表征,即将弹头爆炸后释放的总能量折合为释放相同能量的梯恩梯炸药的质量,例如,1枚梯恩梯当量为2000万吨的核弹头表示其爆炸威力相当于2000万吨梯恩梯炸药爆炸产生的威力。按爆炸威力大小,可分为高威力核弹头(百万吨梯恩梯当量以上)、中等威力核弹头(10万~100万吨梯恩梯当量)和低威力核弹头(10万吨梯恩梯当量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