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变是一种语言接触现象。罗斯在多篇文章中提及的一个典型的型变实例是塔几亚语(属于南岛语系西部大洋语)由于受邻近的瓦斯吉亚语(属于巴布亚语系马当语族)影响而发生的巴布亚语化。在瓦斯吉亚语的影响下,塔几亚语的句法结构因重组而发生了类型改变:①小句语序从SVO变为SOV。②限定词结构式语序由限定词+名词变为名词+限定词。③领属结构式语序由领属物+领有者到领有者+领属物。④附置词语序由从前置词+名词性补足语变为名词性补足语+后置词。⑤名词性并列词组的语序从名词短语+并列连词+名词短语到名词短语+名词短语+后置词等。
罗斯认为,型变本身是个复杂的过程,可以区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句子或小句模式的型变(小句或句子内部成分的语序重排),第二阶段是短语模式的型变(短语内部成分的语序重排),第三阶段是词汇模式的型变(词内成分语序的重排)。在一个可离析为上述三个阶段的型变过程中,小句的重组首先发生,然后是短语的重组,最后是词内部结构的重组。罗斯的考察表明,这种型变顺序是不可逆的,短语结构发生重组而小句结构未曾重组的语言并未被发现。
B.海涅认为,型变其实是以往接触语言学讨论的趋同现象的一种极端情形。他主张型变可以定义为“一个语言(复制语)的语义和句法结构,由于语言接触而发生整体性重组,从而导致该复制语出现新的类型面貌以及复制语和模式语之间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直接可互译性。海涅认为,一个典型的型变情形应该具有下述四个特征:①语言A和语言B具有相同的语义结构组织模式。②在这两个语言中,语素系连成词、短语和句子的模式相同。③A、B两个语言的差别仅在于,每个语言具有一套不同的音-义单位,不过因为①和②,语言A的每个音-义单位跟语言B对应的音义单位在结构上完全相同,反之亦然。④因此,语言A和语言B之间完全具有可互译性,翻译者和语言学习者的任务仅限于在这两种语言之间转换合适的词汇和语法形式。
杜冠明认为,型变语言的清单里应该加上中国境内的回辉话和阿侬语。此外,海涅提到青海民和县的汉语方言甘沟话也属型变语言之列。吴福祥认为,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些混合语,如倒话、五屯话、唐旺话等,属于典型的型变语言。此外,侗台语族的标话和五色话,苗瑶语族的畲语和勉语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