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食品工厂热水水质标准应在满足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
食品工厂热水水质标准应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用水分类。食品工厂热水包括生产用热水和生活用热水。生产用热水一般用于食品工厂器具的清洗和地坪的清洗,生活用热水用于工人手部及身体的消毒淋浴及工作服的清洗(视产品需要)。
②供水水质要求。中国尚无专门的热水供应水质标准。由于水加热后,温度升高使钙、镁、盐类溶解度降低,原溶于水的钙、镁化合物在加热释放出二氧化碳后,变成了难溶于水的化合物或混合物,从而析出水垢;水温升高还会使溶解氧逸出,增加水的腐蚀性,所以生活用热水除应符合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外,还应满足水质稳定要求和一定的溶解氧含量要求。锅炉用水还应满足GB/T 1576—201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③水源水质要求。食品工厂热水选择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选择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的要求。此外食品工厂所需热水的水源还应符合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水中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④水质检验和监测。对食品工厂热水水质的检验和监测参照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的检验和监测方法执行,主要包括微生物学、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物质、毒理学以及放射性4个方面。
⑤水质安全规定。在供水水源地必须依法建立水源保护区,严禁任何可能危害水源的设施及行为,对水源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结合水源地区的情况建立相应的生产、水质检验和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中国食品工厂用水都是在满足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一定处理,尚未就食品工厂制定专门的热水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