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业务费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
招投标业务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①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②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已废止)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且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根据2015年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中更改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还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费、环境影响咨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