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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法

/law of prize/
条目作者周忠海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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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海

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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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2-12-17
浏览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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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交战国在战争或武装冲突期间在海上捕获敌国和中立国商船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文名称
law of prize
所属学科
法学、军事学

捕获法院是交战国根据国内法设置的,目的在于确定本国军舰、飞机海上捕获行为的合法性,决定应予没收或释放。作为国内司法机关,捕获法庭在审判捕获案件时所依据的法律,既可以是有关捕获的国际法规则,也可以是其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捕获法则。实践中,各国对国际法及国内法的适用程度及方式各有不同。英国奉行“国际法主义”,捕获法院通常直接适用国际法作出裁决,但须以不与英国国会立法抵触为限。德国、法国等国采用“国内法主义”,捕获法院主要依据国内法,只在国内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国际法。

捕获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捕获权是交战国在海上的一项权利;只有交战国的军舰、空军飞机有权行使捕获权;专为在沿海捕鱼的船只或从事地方商业活动之用的小船,包括其用具、绳索、船具和货物在内均免受拿捕;负有宗教、科学或慈善使命的船舶也不受拿捕;军用或民用医院船不得被拿捕;捕获权开始的时间原则上与战争开始的时间相同,捕获权终止时间应与交战双方战争状态结束或武装冲突双方实际结束冲突的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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