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昂热一中产阶级家庭,卒于拉昂。1551年入图卢兹大学就读,后留校任教。1561年赴巴黎任国王律师,1571年任阿朗松公爵顾问,受到国王恩宠。1576年任布卢瓦三级会议的第三等级代表。后因反对恢复对胡格诺派的宗教战争,反对亨利三世转让或出售王室领地以损害君主制的计划而失宠。1583年任法院检察官,直至患鼠疫去世。
博丹被视为绝对君主制理论的重要创始人和政治至上派(政和派)。他在《国家论六卷》中提出主权学说,认为主权是至上且不可分割的。这一理论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他希望国王的政治权威能弥合当时正撕裂法国的宗教纷争。1566年出版《易于理解历史的方法》,用拉丁文撰写,是一份纲领性的宣言。在书中,博丹区分了三种有关“事物的真实记录”,即关注人的历史、关注自然的历史、关于造物主的历史。第一种描述处于社会生活之中的人的行为。第二种揭示隐藏在自然之中的根源,并从最初的源头解释其发展。第三种只涉及与上帝相关的事务。这种区分标志着中世纪长期盛行的神圣历史或救赎历史开始出现分化,人世与社会开始成为独立的考察对象。尽管博丹认为神意仍是尘世历史的首要原因,但他主张应从物质性元素,如气候和地理条件考察历史中的差异。他将基督教色彩的普世史转变成世俗化的、面向未来的人类历史,是一位具有早期的世俗色彩和进步观念的理论家。对于流行的历史循环论或历史衰退论,博丹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比古代人更为文明优雅。他注意到美洲的贵金属流入欧洲导致的价格上涨问题。他大胆预言,人类的统一将随着贸易的发展、知识的共享和国际法的实施而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