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定额与作物种类、作物生育阶段、土壤条件、农业技术措施和灌水技术等有关。灌水定额可以根据群众丰产灌水经验和灌溉制度试验得到,也可以依据农田水分状况资料计算得到。
对于旱作物,为了保证作物正常生长,要求土壤计划湿润层内的土壤含水量维持在适宜含水量上限与下限之间。土壤含水量上限要求既不产生深层渗漏,又要满足作物对土壤空气含量的要求,一般取为田间持水量。土壤含水量下限,也是允许土壤最小含水量,以作物生长不收拟制为条件,应大于凋萎系数,根据经验一般不低于60%田间持水量。当土壤含水量达到土壤含水量下限时就应该灌水,灌水定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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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m为灌水定额;H为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θmax、θmin分别为土壤计划湿润层内土壤含水量的上、下限。
当采用微灌时,田间土壤不是全部湿润,灌水定额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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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为微灌土壤湿润比,以微灌计划湿润的土壤体积占计划湿润层总体积的比值表示。
对于旱作物播前灌水定额和盐碱地冲洗改良定额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水田灌水定额根据作物不同生育期适宜淹水层上下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