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运行和发展目标不是为医院或者其成员谋取最大经济利益,而是保证医疗服务提供的公平、可及,保证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有些国家的公立医院免费为国民提供医疗服务,其成本完全由政府负担。
在中国,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提供的主体。分为三级:一级为农村乡镇卫生院或城市社区医院,二级为县级医院,三级为城市医院。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共有公立医院12 958家,与2015年6月底比较,减少380个。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中国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试点改革,要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201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7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