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对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所获得的客观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临床立法、处方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治疗法则。“治则”一词始见于明代医家李中梓辑注的《内经知要》。
治则
中医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则。
- 英文名称
- principle of treatment
- 所属学科
- 中医药
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治未病:即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要求饮食有节,起居有常,调摄精神,保养正气,以达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实现未病先防的目的;若已发病,则要早期诊治,并要掌握疾病的传变规律,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疾病终止在轻浅阶段。②治病求本:针对疾病本质而治疗。疾病的病因病机是对疾病本质的抽象认识,因其涵盖了病因、病性、病位、邪正关系,机体体质及其反应性等,因此辨析疾病的病因病机,确立证候,根据证候制订治则治法,达到从根本治疗疾病的目的。③扶正祛邪:疾病过程,是正气与邪气双方相互斗争的过程,所以扶正祛邪是指导临床治疗的重要法则。④调和阴阳:中医学认为疾病发生的本质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出现了偏盛偏衰的结果,因此,调和阴阳,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是临床治疗的根本法则之一。调和阴阳,从方法上可以概括为损其偏盛和补其偏衰两大类。其基本方针就是寒病用温热法,热病用清凉法,虚证用补法,实证用泻法。如实热内盛的,就要清热泻火;脾胃虚寒的,就宜温脾散寒等。以调和阴阳的平衡为总方针。⑤三因制宜:即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整体观念强调人与自然是密切相关的,人体在内外因素影响下存在个体差异。因此,治疗上必须重视自然气候和地理,以及患者体质三者与疾病的关系,全面辨证施治。
辨证,是将四诊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从而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证是决定治则治法的前提和依据。如血虚证、阳虚证、气血两虚证等。在对证认识的基础上,在有关治疗法则的指导下,确立具体的治法,以完成辨证论治的全过程:辨证→治则→治法→方药(腧穴)。
二者含义不同,治则是用以指导治疗方法的总则,属于对治疗疾病总体上的规律性认识;治法则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病证而选定的方法。因此,任何具体的治疗方法,总是从属于一定的治疗原则。例如,对于外感风寒,运用辛温解表法;对于肝郁脾虚,运用健脾疏肝法,这些都是具体的治疗方法。但选择这些方法的理论依据,以及如何恰当地用好这些方法,就所涉及的扶正祛邪、泻实补虚等一系列的法则,统属治则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