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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lawyers’office/
条目作者顾永忠

顾永忠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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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执业机构。

英文名称
lawyers’office
所属学科
法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②有符合该法规定的律师。③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④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除应当符合以上条件外,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3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有3种形式: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③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④住所证明。⑤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受理并初审,其后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①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③自行决定解散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事务所同时也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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