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一般规定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任务和制度、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互关系,以及管辖权、证据、起诉、上诉、裁判的执行、纠正错误的方法等内容。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之分。
首页
[{"ID":42418,"Name":"法学"},{"ID":47612,"Name":"法学"},{"ID":48725,"Name":"刑事诉讼法"},{"ID":48726,"Name":"诉讼法"}]
. 法学 . 法学 . 刑事诉讼法 . 诉讼法诉讼法
/procedure law/
最后更新 2023-04-21
浏览 193次
在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在立法形式上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没有专门的诉讼法典,诉讼法往往和实体法规定在一部法典中。如古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有审判引言、审判条例。中国古代的法典诸法合一,刑民不分,实体与程序混同。
资产阶级在取得反封建革命的胜利后,制定了专门的诉讼法典。法国大革命期间,颁布了各个单行的诉讼法典。其后,欧洲大陆国家及世界其他一些国家,也相继制定了各自的诉讼法典。在中国,清政府曾于1907年颁行《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混合在一起。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于1928年颁行刑事诉讼法,1935年公布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些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1979年7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82年3月8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89年4月4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既有共性也有各自的特殊性。其共性表现为三者都是程序法和公法,都是为正确实施实体法而制定的,它们有许多共同的原则、制度和程序,如双方对立法官居中裁判的基本结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两审终审制、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回避制度等。
但是由于三大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它们在诉讼的任务、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和具体的诉讼程序上均具有各自的特点。刑事诉讼法要解决的问题是追诉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纠纷,保护民事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的任务则是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