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促进法所称的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中国1994年后制定或修订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大都明确规定了清洁生产的内容,要求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将污染物和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于1997年4月制定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于2004年8月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16年修改为《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02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重点强化了政府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职责,扩大了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明确规定建立清洁生产财政支持资金,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法律责任,强化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共6章40条,主要内容有:①适用范围。该法着重对工业生产领域推行清洁生产作了具体规定,对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提出了原则要求。②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行清洁生产的责任。③对生产经营者的清洁生产提出要求。根据不同情形,对生产经营者实行清洁生产分别提出了指导性、强制性和自愿性3种要求。④鼓励措施。该法将鼓励措施作为一章,对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规定了表彰奖励、资金支持、减免增值税等措施,使实施清洁生产者可从多方面获益。⑤法律责任。规定了企业不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⑥附则。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推动全社会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也有助于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推进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