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
在中国,从1999年开始,中央政府和部分地方政府开始了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由此开始编制。部门预算改变了改革前按财政资金性质和部门交叉管理的方式,以部门为依托,构建出一个能够全面反映部门收支活动的新预算编制模式。
部门预算改革中的部门是指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拔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具体而言,根据中央政府部门预算改革中有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试行单位范围的说明,部门预算改革中所指部门应包括3类:①开支行政管理费的部门,包括了人大、政协、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社团机关;②公检法司部门;③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如气象局、地震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