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营销包含两重含义:以信息为营销手段和以信息为营销目的。
以信息为营销手段,是指研究信息技术革命对营销活动的影响,探讨这一影响的规律性及其应用的营销活动。这种营销活动具备两个基本特征:①将信息视作资源。事实上,传统营销并不忽视信息的作用。但在传统营销活动中,信息往往只起到辅助作用。在信息营销中,信息本身就是一种能够创造价值、增加财富的重要资源。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手段。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企业的营销活动可以大大突破以往的时空限制,使企业营销活动信息化、系统化、科学化。
以信息为营销目的,是指信息服务机构对其信息产品与服务进行分析、调研、计划、组织、促销、分销,实现与信息用户的价值交换,满足信息用户信息需要的一系列过程。过程始于信息机构对潜在信息消费需求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止于目标用户的需求满足,并完成他们的价值交换。
信息营销特点包括:①目的性,即对于信息营销者来说,必须实现信息的价值;对于信息用户来说,必须解决问题、满足需要,营销双方都有很强的目的性。②复杂性,即信息营销因信息定义的复杂性和模糊性而具有不确定性,而且信息产品不像物质产品那样具有明确的外形结构,也不像一种物质产品可以有多种用途。这给信息营销带来较多困难。③时效性,即在信息营销过程中,信息产品的效用是有时间规定性的,过时的信息产品及服务将失去它的效用而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