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提供的内容包括非文献信息和文献信息。非文献信息的提供,可进一步划分为物化信息提供和交往信息提供;文献信息的提供,可进一步划分为原始文献信息提供和文献查询提供。
服务过程:①明确信息提供的目的和用途,确定信息提供的种类和具体内容。②确定信息的来源。根据信息的种类和方式确定信息的范围和来源。③确定信息提供的方法和形式。根据需要和要求,选择直接在现场实际调查还是间接从文献资料中搜集、提供,或是采用其他方式提供。④按工作计划进行信息提供工作。信息提供方法和形式确定后,应制订相应的信息提供计划,使提供服务有序化。
主要特点:①旨在针对用户的特定需求,为其提供可利用的各种信息及信息获取与查询工具(包括系统和网络工具)。②通常是在用户已掌握某些信息线索的情况下进行。③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服务。它涉及信息源的组织、信息的系统搜集以及各类信息查询工具、系统和网络的综合利用。
基本要求:①信息提供内容的完备性。要求提供的信息内容应该完备,特别是向专业活动中提供完备信息更为重要。②信息提供技术的适用性。要求从需求与可能出发,采取适用性技术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而必要的信息提供工作。③信息来源的可靠性。是信息提供的基本原则,对于创造性活动的科学研究与开发信息提供而言,信息的可靠尤为重要。④信息提供的及时性。不仅要求信息提供要及时,还要求信息利用要及时。⑤信息提供的规范化。应与项目的科学管理相结合,只有规范化的组织管理才能产生理想的项目效益。⑥信息提供的便利性。以用户使用为前提,提供的方式和服务只有为用户所接受,才可能得到应用。信息提供服务需要与用户协调、配合,建立高效的项目信息保障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