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1879年,与L.M.潘克赫斯特结婚。10年后,她建立了女权联盟。1894年,赢得已婚妇女在地方上的选举权(但不能参加下院议员选举)。1895年起,连续在曼彻斯特市担任职务。1903年,与其女儿克丽丝塔贝尔共同在曼彻斯特成立了妇女社会和政治联盟。1908~1909年,曾多次被捕入狱,其中一次是因为散发号召群众“冲击下院”的传单。1910年,宣布暂停活动。1912年,妇女社会和政治联盟转向极端的斗争方式,主要是纵火,由其女儿克丽丝塔贝尔从巴黎指导。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与克丽丝塔贝尔放弃民权运动,政府也释放了全部因民权运动而被捕的罪犯。著有自传《我的经历》。1928年6月14日逝世于伦敦。从事女权斗争40年,去世前终于使英国妇女获得平等的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