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类型划分,可分为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和工业建筑室内空气设计参数。按系统功能划分,可分为供暖用室内设计参数及空调用室内设计参数。具体可归纳为:供暖用室内设计温度,舒适性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工艺性空调室内设计参数,供暖与空调的室内热舒适性及设计最小新风量等参数。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为使建筑物内部热湿环境满足相应的功能需求而应达到的热湿状态数据。
- 英文名称
- indoor air design conditions
- 所属学科
- 土木工程
供暖设施所应达到的室内温度状态。根据不同气候区划及使用功能,民用建筑供暖室内设计温度按下列规定采用: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应采用18~24℃;夏热冬冷地区主要房间宜采用16~22℃;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不应低于5℃。
工业建筑中,工作地点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按作业者的劳动强度确定,温度范围为12~21℃,劳动强度越大,设计温度越低。严寒和寒冷地区仅需要防冻的房间,室内设计温度为5℃。
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可比上述供暖室内设计温度降低2℃。
使建筑物具有冬季供暖、夏季空调功能,且室内人员保持舒适感觉所应达到的热湿状态,主要包括室内空调设计温度、相对湿度、热舒适度等级及风速等参数。
民用建筑人员长期逗留区的空调室内设计参数按以下规定采用:供热工况空调设计温度范围为18~24℃,相对湿度大于30%,风速不大于0.2米/秒;供冷工况空调设计温度范围为24~28℃,相对湿度为40%~60%,风速不大于0.3米/秒。
工业建筑空调室内设计参数按以下规定采用:供热工况空调设计温度范围为18~24℃,风速不大于0.2米/秒;供冷工况空调设计温度范围为25~28℃,相对湿度为40%~70%,风速不大于0.3米/秒。
当采用辐射供冷时,室内设计温度宜提高0.5~1.5℃。
工艺性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包括室内设计温度、相对湿度及风速。室内设计温度、相对湿度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需要及人体健康要求确定。人员活动区的风速,供热工况时,不宜大于0.3米/秒;供冷工况时,宜采用0.2~0.5米/秒;当室内温度高于30℃时,可大于0.5米/秒。
民用建筑供暖与空调的室内热舒适性采用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和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
)评价,当
,
时,热舒适度等级为Ⅰ级;当
,
,
时,热舒适度等级为Ⅱ级。
为维持建筑物室内正压及保证室内人员健康所需的新风量的最小值。工业建筑的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米3/小时,民用建筑的新风量根据建筑类型的不同,可按下列规定选取:①公共建筑中办公室与客房的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为30米3/小时,大堂、四季厅的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为10米3/小时。②设置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所需最小新风量宜按换气次数法确定。居住建筑换气次数根据人均居住面积的不同为0.45~0.70;医院建筑的换气次数根据房间功能不同为2~5。③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按照人员密度确定。人员密度不大于0.4人/米2时,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范围为14~40米3/小时;人员密度为0.4~1.0人/米2时,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范围为12~38米3/小时;人员密度大于1.0人/米2时,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范围为11~37米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