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IS协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民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协会章程规定,协会宗旨是发挥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自律、协调、维权”的职能,促进产业技术进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竭诚为会员提供服务,努力推进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协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在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院士的积极倡导下,1992年10月由国家测绘局、国家科委等单位发起,1993年4月18个部委、院校组成了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筹委会。1993年5月召开第一次筹委会会议。1993年6月至9月登录会员。1994年3月,民政部核准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社团登记。
协会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①开展产业统计调查,研究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方针政策,向有关决策机关提出建议,并定期发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报告。②服务会员,协调关系,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维护产业健康有序发展。③开展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评选工作;开展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最具活力的中小企业以及高成长企业等排名工作。④开展地理信息产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学术和管理交流活动;开展软件测评和认证;提供科技咨询,组织科技项目论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开展技术服务,新产品评优;推广先进成果,推荐先进管理经验,推动地理信息技术应用。⑤推动地理信息的标准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和管理、协调地理信息产业团体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委托制定地理信息标准和审查工作;促进地理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的形成、完善,促进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和开发利用。⑥召开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大会,为业内外人士搭建了解和交流产业状况、产业政策、科技前沿、最新成果、市场信息等的平台,举办科技成果、成就展览。⑦开展政策法律咨询,致力维护产业整体利益和企业权益。⑧组织对地理信息产业技术、管理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与地理信息相关组织和团体的联系,开展国际地理信息产业合作和交流活动。⑨主办《地理信息世界》,编辑出版相关科普读物、论文集及有关资料;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与手机新媒体等传播平台开展地理信息产业的宣传推广工作。⑩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