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南省方城县西南4千米的八里桥南,地处潘河西岸二级台地上。发现时间有1975年和20世纪80年代两种说法。1994年开展调查发掘,遗址面积约10万平方米;2003年、2016年调查,确定遗址南北长约1665米,东西宽260~630米,面积80余万平方米;2022年调查发掘,估计遗址面积不小于130万平方米。遗址位于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南部,为豫南地区二里头文化遗址中面积最大的遗址。遗存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被称为二里头文化八里桥类型。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遗迹有环壕、墙垣、夯土建筑基址、灰坑、小沟等。遗物包括玉器、绿松石嵌片、陶器、石器和骨器等,陶器有鼎、罐、鬲、甑、盆、豆、簋、缸、瓮、罍、大口尊、盉、爵、盅、器盖、陶塑,石器有斧、钺、锛、铲、刀、杵、砺石、范块、切割成型的石英石材等,骨器有牛角、卜骨。个别陶器和卜骨上发现刻有字符。此外,在遗址中还采集到绿松石珠。根据遗址的面积和遗址内发现的扉棱石钺、绿松石珠、陶刻字符、骨刻字符等,推测遗址应为二里头文化区域聚落中心,属地方都邑级遗址。有学者将其与文献记载的“夏少康封少子曲烈于鄫”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