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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快轨系统

/fast rail system/
条目作者仲建华

仲建华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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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市域范围内中长距离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方式。最高运行速度为100~160千米/时。

英文名称
fast rail system
所属学科
土木工程

狭义的市域快轨通常是一种特定的钢轮钢轨制式,指连接都市中心区和郊外的轮轨交通列车,主要为通勤、通学和商务等为目的的乘客服务。市域快轨交通的英语为regional rail或commutor rail,在德语圈的国家称为地铁以外的都市快速轨道交通(S-Bahn),在法语圈国家称为区域快速轨道(reseau express regional; RER)等。市域快轨交通比较发达的国家有日本、德国、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等。市域快轨交通列车在日本叫通勤电车,在俄罗斯叫近郊列车或通勤列车。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100万~3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提出了发展市域快轨的需求,伴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多种制式的协调发展,不同制式车辆最高运行速度也不断提高,广义的市域快轨在狭义制式概念基础上得到延伸。

市域快轨主要服务于城市与郊区、中心城市与卫星城市、重点城镇之间,服务范围一般在100千米之内。以城市客流为主,满足通勤、通学、通商、旅游休闲等客流需求。在服务时间上,通勤交通出行时间满足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要求,不大于1小时;沿线重点服务的新城、城镇通勤客流乘坐市域快轨时间控制在30~45分钟,市域快轨主要是满足中心城区以外的市域地区(含近郊、远郊和卫星城)中、长距离出行需求;是介于城市轨道与城际铁路之间的一种交通类型;是实现城乡总体规划、疏散密集的中心城区人口、服务大都市圈建设的轨道骨干线和快线。其功能作用有3个方面:①城乡公共客运交通系统的骨干,依托其车站的站外衔接设施,与各种交通方式实现无缝衔接。②满足中心城区的功能调整和环境优化的发展需求,为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及卫星城提供便捷、舒适的通勤服务。③扩大城市对外交通枢纽(机场、高铁站)的服务范围,不仅快速将客流送达中心城区,还要将客流快速送达全市域及其外围地区。

市域快轨制式多元化。市域快轨的车辆按走行系统分为钢轮钢轨走行系统(如地铁、直线电机车辆、CRH6、轻轨)、胶轮走行系统(如跨座式单轨、悬挂式单轨、自动导轨系统)和磁悬浮车辆3类。

地铁列车行驶在轨道线路上地铁列车行驶在轨道线路上

运输组织多模式。列车实现网络化运行,采用多种运行模式,包括单一交路和多交路混合运行,不同编组列车混合运行,快慢车混合运行,跨线运行和共线运行。

市域快轨的线路特点。市域快轨线路长,大站间距3~5千米或以上;大都为地面和高架线路;旅行速度高,大多在50千米/时以上。

低客流。市域快轨主要客流为通勤/通学客流,也有少部分公务、商务、旅游、休闲客流;客流量低,客运强度一般不超出1万人/日·千米,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一般在3万人/小时以下;市域快线一般多采用平峰期小编组、短间隔吸引客流、高峰期采用双列重联提高运能的运营模式。

高旅行速度。通过提高列车最大运行速度、增大站间距、采用大站快车运营模式等多种方式综合考虑,实现高旅行速度。

低建设投资及低运营成本。市域快轨线路大多位于中心城区以外市域的规划区,通过互联互通网络化运营,可实现资源共享的最大化,达到降低建设投资、降低运营成本的目的。为降低建设投资及运营成本,牵引供电采用高压交流制,直流或双流制;因行车密度较低,常采用低级别信号系统基本配置。

市域快轨的线路长度、运行速度、站间距等介于铁路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之间,属于广义城市轨道交通的范畴,其平均站间距比一般城市轨道交通的站间距要长得多。市域快轨可实现三网融合,即市域快轨与左侧行车方式的干线城际铁路互联互通、与城市轨道市区线换乘互通;又与右侧行车方式城市轨道市区线互联互通、与干线城际铁路换乘互通;市域快轨单线独立运营。

在市域快轨的速度区间里,不仅适合采用120~160千米/时的高速轨道列车,也适合采用100~120千米/时、80~100千米/时的其他中速车型(如单轨、磁悬浮),尤其是中小城市的中心城区规模和市域规模都不太大,轨道交通本身就比地面公交快,还可通过市域线的高标准线路、“大站间距”“大站快车”的运营方式,提高市域快轨线的旅行速度。市域快轨采用牵引动力比城市轨道交通的牵引动力大,最高运行时速可达160千米,极大方便周边卫星城以及城镇和市区的联系。

市域快轨大都采用地面和高架线路。在城市中心区采用地下线,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地段,采用高架线,有条件地段采用地面线,对于地面线和高架线需要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市域快轨和城轨市区普线共用一个走廊时,快轨与市区普线原则上应独立设置。如快轨、普线的运输能力富裕可共轨时,共轨后各自线路的旅行速度应满足各层次的技术指标要求,各自线路的运能应满足该走廊交通需求的基本要求。

市域快轨可实现中心城区至市域周边新城和经济关联地区的1小时通达。市域快轨和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系统内乘客的换乘次数不超过2次。

市域快轨线网与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可互联互通,快慢车混合运行模式下,快车旅行速度在中心城区不宜低于50千米/时,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不宜低于70千米/时。

跨线站采用同站台换乘和站前过轨的型式,并为被跨线路的非跨线区段预留小交路站后折返的条件;两条或两条以上线路共线运行的换乘站,尚应具备独立运行的站后折返条件,同时共线区段宜预留将来分线独立运行的实施条件。

越行站需满足快车不停站越行或后到站、先发车的要求,并兼顾四线故障车待避站和非正常状态下折返站的功能;配线的设置标准,应满足快车按设计车速越站行驶的要求。位于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的一般车站宜具备拓展成四线站的实施条件。

市域快轨车辆具有地铁列车快速启动和快速制动的功能,列车运行线路在100千米以内,车辆的基本形式可选用钢轮钢轨制式、胶轮制式和中低速磁浮制式。钢轮钢轨制式的市域车辆最高运行速度为100~160千米/时,胶轮制式可选跨座式单轨车辆,其最高运行速度为100~120千米/时,磁浮制式可选中低速磁浮车辆,最高运行速度100~160千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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