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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collapsible loess treatment/
条目作者周建

周建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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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黄土的湿陷性,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小地基变形的处理方法。

英文名称
collapsible loess treatment
所属学科
土木工程

常用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有土或灰土垫层法,土桩或灰土挤密桩法,强夯法,重锤夯实法,振冲碎石桩法,桩基础、减液法和预浸水法等。①土和灰土垫层法,一般适用于消除1~3米厚土层的湿陷性,是最常用的消除湿陷性的处理措施。②强夯法,通过强夯,使黄土密实,压缩系数降低,干密度提高,湿陷性被消除。强夯法加固时,土体的含水量控制很重要。③土桩和灰土挤密桩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处理深度为5~15米的湿陷性黄土地基。④重锤夯实法,适用于处理饱和度不大于60%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在夯实范围内,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获得显著改善,平均干密度明显增大,压缩性降低,湿陷性消除,透水性减弱,承载力提高。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其湿陷起始压力较大,当用重锤处理部分湿陷性黄土层后,可减少甚至消除黄土地基的湿陷变形。因此,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重锤夯实的优越性较明显。⑤桩基础,将一定长度的桩穿透湿陷性黄土层,使上部结构荷载通过桩传至下面坚实的非湿陷性土层,可避免湿陷性的危害,当桩周土产生自重湿陷时,桩侧的正摩阻力迅速转化为负摩阻力,因此不允许采用摩擦型桩处理湿陷性黄土。湿陷性黄土也可以采用化学加固法和预浸水法。预浸水法适用于处理厚度大,自重湿陷性强的湿陷性黄土地基。

各种处理方法都应因地制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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