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保护岸坡免受波浪、水流的侵袭和淘刷,防止在土压力、地下水渗透压力作用下造成的岸坡崩坍。
护岸与海堤都是为了防浪、挡潮,保护陆上农田、城镇,不同的是,护岸是对原有岸坡加以保护,维持岸线稳定;海堤是在地表以上修建的挡水建筑物,主要功能是防止暴潮、洪水的淹没泛滥。
护岸工程按平面布置和抵御波流作用的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护岸和间接护岸两种类型。直接护岸也称为消极护岸,它不回避也不改变作用于海岸地区的波浪和水流的冲击,只是根据这些动力的大小和性质,直接在岸坡上构筑护坡、护墙等防护建筑物,形成能抵御波浪、水流侵蚀的人工海岸。间接护岸又称积极护岸,通过在沿岸地区修筑各种整治建筑物,改变作用于岸坡上的波浪和水流的方向及它们的内部结构,或局部影响泥沙的冲淤平衡状态,促使岸滩淤积,达到原有岸线免受波流侵蚀或者形成新的稳定岸线的目的。
护岸建筑物型式与海堤相似,按其外坡形式可分为斜坡式、陡墙式(包括直立式)及由两者结合的混合式。护岸坡顶通常为陆地表面,不能满足防浪要求时,需在坡顶加设防浪墙。城镇地区的护岸除保证岸坡稳定外,还应考虑城镇防汛、交通、环境绿化、旅游、生态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