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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处理系统

/distributed processing system/
条目作者胡凯

胡凯

最后更新 2023-04-22
浏览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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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体系结构的一种类型。由多个相互连接的计算机组成一个整体,各计算机在控制系统的统一管理下,合作协调地完成处理任务的一种计算系统。

英文名称
distributed processing system
所属学科
计算机科学技术

在分布式处理系统中,各计算机承担任务的不同部分或相互关联的不同任务。控制系统包括了分布式操作系统或中间件、分布式数据以及通信协议等。分布式处理系统可以从硬件、控制和数据三个维度加以归纳,即分布处理系统=分布式硬件+分布式控制+分布式数据。分布式处理系统具有下列典型特征:

①系统是由多个计算机节点或计算机族(集群)组成,每个节点具有自治能力,这些计算机或集群可以是异构的,一个作业或程序可以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节点运行;

②这些计算机在物理上是独立的,在地理上是分散的,各计算机运行其自身的操作系统,称为局部操作系统,局部操作系统也可以是异构的;

③各计算机的地位是平等的,除了同全局分布式操作系统或中间件协同工作外,不存在或很少有主从控制或某种集中控制环节;

④这些计算机组成一个整体,对用户是透明的,呈现单一系统视图。用户使用任何资源不必知道这些资源的位置,感觉不到计算机的内部组成结构、边界或网络的存在。

分布式处理系统需要具有资源可访问性、开放性、可扩展性、透明性和安全性。分布式处理系统的最主要目标是使用户能够方便地访问系统内资源,并以一种受控和安全的方式与其他用户共享这些资源。开放性是指它能根据一系列准则来提供服务,这些准则描述了所提供服务的语法和语义,实现良好的互操作性和可移植性,开放性主要由下列事实决定,即新的共享资源或服务能否被加入并为各客户程序所利用;系统的可扩展性至少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度量,即系统需要能方便地在规模、地域和管理上可扩展,一个系统在资源数量和用户数量增加时仍能有效工作,这样的系统认为是可扩展的;透明性定义为向用户和应用程序隐藏了分布式处理系统部件的差异,系统被认为是一个整体,而不是独立部件的集合,透明性是系统软件设计的主要考虑因素;安全性在基于开放环境下的分布式处理系统中至关重要,包括信息加密、身份认证、防攻击和访问控制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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