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布式处理系统中,各计算机承担任务的不同部分或相互关联的不同任务。控制系统包括了分布式操作系统或中间件、分布式数据以及通信协议等。分布式处理系统可以从硬件、控制和数据三个维度加以归纳,即分布处理系统=分布式硬件+分布式控制+分布式数据。分布式处理系统具有下列典型特征:
①系统是由多个计算机节点或计算机族(集群)组成,每个节点具有自治能力,这些计算机或集群可以是异构的,一个作业或程序可以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节点运行;
②这些计算机在物理上是独立的,在地理上是分散的,各计算机运行其自身的操作系统,称为局部操作系统,局部操作系统也可以是异构的;
③各计算机的地位是平等的,除了同全局分布式操作系统或中间件协同工作外,不存在或很少有主从控制或某种集中控制环节;
④这些计算机组成一个整体,对用户是透明的,呈现单一系统视图。用户使用任何资源不必知道这些资源的位置,感觉不到计算机的内部组成结构、边界或网络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