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前后出土于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第50号战国墓。共两件,一件长46厘米,宽2.5厘米,厚0.4厘米,正、背皆有墨书秦隶,正面计121字,背面33字;另一件长46厘米,宽3.5厘米,厚0.5厘米,文字已残损,无法辨识与统计。青川木牍被视为年代最早的古隶标本,今藏四川博物院。
青川木牍正面文字记载了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颁布的,由丞相甘茂等修订的《为田律》,背面为与该法律有关的记事。青川木牍文字有篆籀遗韵,其间夹杂着许多篆体字、篆隶之间的转化字形,显示了与其隶变母体金文的延续性。这也证明了隶、篆是同时代的产物。相比于钟鼎金文,青川木牍文字减少了盘曲,书写性不断增强,化繁为简。字形从狭长渐变为正方或扁形,用笔的动势变化出新意,起止时回锋和出锋多有变化,向右方向的末笔已显露出波挑之势,隶书的横势强烈。纵有行、横无格,字距大、行距小,符合竹简书写章法。整体平正工稳,笔法流畅,率意而不呆板。从战国中期开始,俗体才迅速发展起来,使用得非常广泛,青川木牍便是俗体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