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皇帝专享的旨,见于唐代。“凡王言之制有七……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旨”。其中,敕旨是皇帝日常行政文书的一种。宋代已将皇帝的旨意称为圣旨,并出现了“翰林学士承旨”的官职。元代,“圣旨”一词作为一种皇帝专用文书的名称正式启用,为蒙古语,特指皇帝处理日常政务时使用蒙文宣谕并记录、颁布的命令,大臣代言的汉文诏书不得称为圣旨。明代,皇帝处理各种日常军政事务的不同种类的文书统称为圣旨。清沿明制,道光(1821~1850)末期以前,皇帝的旨意称圣旨的同时,令旨、旨、谕旨等也大量使用。咸丰(1851~1861)以后,“圣旨”一词基本上成为民间对皇帝指令的俗称。另外,乾隆帝为太上皇时的旨意称敕旨,皇太后、太皇太后的旨意称懿旨。“圣旨”一词在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中也频繁使用。
圣旨的撰写,唐代由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负责,翰林院设翰林待诏(又称翰林供奉)、翰林学士协助中书省;宋代元丰改制后,翰林院作为正式的文书撰拟机构,设置翰林学士承旨等,掌管文书拟写;元代以蒙古翰林院、翰林院分别掌管蒙古文、汉文文书的草拟;明代,内阁置中书科,下设诏敕房、制敕房,由中书草拟、誊写文书;清代雍正(1723~1735)以前,由内三院、内阁、南书房草拟,自雍正起均由军机处起草,依下达渠道不同,分为明发和廷寄两种。
圣旨分制、诏、诰、敕、册文、谕旨等不同文种,其行文、形制各异,载体为绢、锦、金、银、玉、纸等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