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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札

/imperial decrees/
条目作者赵增越

赵增越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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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帝王诏令文书。

英文名称
imperial decrees
所属学科
档案学

札,原指短小轻薄的竹木,古人常将其用作书写载体,后来常将其作为书信别称,如书札、信札之类。孔颖达注疏《春秋序》曰:“简、札、牒、毕,同物而异名,单执一札谓之为简,连编诸简乃名为策。”由此可知,两汉之前,札为用作书写载体的小竹木。札用作公务文书,始于南北朝时期。《南史》记载,南朝宋明帝泰始元年(465),即用黄纸札代替檄版,作为国家授予官位的凭证。至宋代,札已成为公文文种的名称。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记载:“宋人则监前制而损益之,故有札子、有状、有书、有表、有封事,而札子之用居多,盖本唐人榜子、录子而更其名,乃一代之新式也。”

南宋高宗赵构给岳飞的第九道御札(影印件)南宋高宗赵构给岳飞的第九道御札(影印件)

御札作为皇帝的专用文书,始于宋代。但“御札”之名的出现,则在五代后唐时期。《新五代史·唐本纪第六》记载:“三月丁未朔,御札求直言。”据《宋史》卷一百六十一记载,“凡命令之体有七”,分别为册书、制书、诰命、诏书、敕书、御札、敕榜。御札成为与制、诏、诰、敕等并列的皇帝专用文书之一,多用于布告或者下达重要命令。

御札名义上由皇帝亲自撰写,亦可称为手诏,故其体制较诏书更为严格。但是,实际上常由皇帝身边的翰林学士等机要秘书人员代笔,且词多俪语。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记载:“(御札)其文出于词臣之手,而体亦不同,大体多用俪语,盖敕之变体也。”据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御札主要用于“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号令”。虽然御札常用于发布重要军政号令,但从《宋大诏令集》所辑御札看,宋代御札多用于“改元”“有事南郊”“有事明堂”等,主要用于发布与祭祀有关的政令。御札篇幅数十字至百余字不等,较为简洁,且钤盖“皇帝行宝”印玺。

  • 裴燕生.历史文书.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 胡元德.古代公文文体流变.扬州:广陵书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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