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以便控制环境污染,改善海洋环境质量,达到预期的环境目标。
编制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原则是:①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协调污染防控和产业发展,统筹协调陆海污染防治。②污染防治与保护并重原则。以环境功能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来判断防治水平,减少或防治污染对环境功能的危害和损害,对已经造成的海洋损害,通过规划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③生态环境健康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原则。以沿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需求指导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修复与保护并举,发展与生态相和谐,坚持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主要内容包括:海洋环境保护的现状调查与存在问题分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对各部门和沿海各地区的要求、改善海洋环境的重大工程或项目、海洋环境保护主要措施等。
中国《全国海洋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是中国制定的一份时间跨度为15年的专门性的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以保护海洋环境为主旨,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为原则,从制定中国国内全流域的水质目标,对海洋环境污染源采取加强控制,并严格依据排海指标,对主要污染物限制数量排放;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基础环节和管理环节,认真对待海洋污染调查与监测环节,建立健全立体监视体系,对污染监测网、卫星、传播、岸站进行统一监视等方面展开行动。在地方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中,2006年,中国第一个省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实施。在这之后,许多省市都相继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如辽宁省、福建省、广东省、东莞市、江门市、厦门市、威海市等,标志着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在不断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