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语文的规范化,主要是名词术语和文字的规范化。中国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语言和文字已设立专门的机构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名词术语和文字的统一规范,并编纂出版了少数民族语文词典、字典和教科书,对规范名词术语和社会用字起到了重要作用。
民族语文的标准化,主要是术语标准化、信息技术标准化和文献标准化。其中:①术语标准化在强调民族术语统一规范的同时,还注重与国际术语接轨。1995年成立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特别分委员会,特别分委员会成立了蒙古、藏、朝鲜和新疆少数民族语4个术语工作委员会,负责整个少数民族和各有关民族语文的标准化工作。②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主要是制定字符集、键盘和字模标准。中国已制定了蒙古文、藏文、彝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等文字的字符集、键盘和字模国家标准,而且藏文、蒙古文的字符集标准已通过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审定,成为国际标准。③文献标准化工作主要是制定人名、地名、民族名称、报刊名称等的罗马字母的转写标准(拼音转写标准)。20世纪90年代,陆续推出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柯尔克孜和锡伯等民族的文字处理系统,开发了一批民族文字的操作应用系统、排版系统,建立了一批民族语文的数据库,使民族语文在新技术领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