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剖面图能够直观、醒目地表达构造形迹在地表以下的构造几何学特征和不同构造形迹之间的相互关系,既可以与相应的平面地质构造图联合使用以表示近似三维状态下的构造面貌,也可以单独用来表示某一区域的构造特征。
构造剖面图主图部分主要由地形线、剖面基线、剖面两端高程标尺,以及它们围限区域内的构造形迹与地质体代号几部分组成。地形剖面按照剖面经过区域的实际地形高低起伏状况,按照比例尺进行准确标定;剖面基线位于主图底部,一般选择低于剖面经过区域最低地形线2.5~3.0厘米的一条水平线,并根据比例尺赋予其海拔高度值;剖面两端的高程标尺,依基线标高按照比例尺予以标定。构造形态和相互关系,根据剖面线经过处或邻近区域地质体产状,及平面地质图上显示出的地质体相互关系进行标绘。在比例尺较大,地形起伏剧烈、高差非常大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不予标定剖面基线;在地形线以下、大致与地形线相平行且间距适当(可以充分表达地形线之下的构造几何学特征和相互关系)的范围,标绘构造形迹几何学形态及其相互关系。
构造剖面图除主图以外,一般在剖面线之上,将剖面所经过的主要山峰、河流河谷、行政地理区域名称标记在相应位置上;左上角或右上角以带箭头的线段和箭头指向方向英文字母大写代号,标定剖面方位。单独使用的构造剖面图,还需编制与剖面中地质体单位或代号、构造形迹类型等相对应的图例及说明。为了保持剖面上构造几何学形态尽可能接近其实际状况,一般要求构造剖面的水平和竖直比例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