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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示范法

/method of demonstration by example/
条目作者邱光林丹
条目作者邱光

邱光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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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3-06-26
浏览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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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方法之一,指以榜样人物的英雄事迹、高尚思想、模范行为、卓越成就等影响受教育者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又称榜样法或示范法。

英文名称
method of demonstration by example
又称
榜样法、示范法
所属学科
教育学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可使道德准则及行为规范具体化、形象化、人格化,因而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吸引力、说服力和鼓动力。学校德育可以提供给学生学习的榜样大致有4类:①革命先烈、领袖人物、历史伟人等。②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模范人物。③家长和教师等一般成人榜样。④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如“三好学生”等。使用榜样示范法的基本要求是:①引导学生学习研究榜样的先进事迹和思想,引导他们理解榜样人物的优秀品质及其形成的原因和社会意义,从而形成正确的观念。②树立和宣传榜样要实事求是,对个别现象的消极方面,也要给学生做出合理的解释,使学生能够鉴别好坏。③要开展必要的活动,引导学生把榜样与个人的思想行为联系起来,使之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④教育者要严格要求自己,使学生感到可亲可敬,才能使榜样示范法发挥应有的效应。

  • 詹万生.中国德育全书.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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