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保安器是防止汽轮机严重超速的重要保护部件,要求工作可靠、动作准确。机组启动之后整定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运行中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动作情况及活动飞锤(飞环)以防卡涩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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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提升转速的方法进行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的测定与调整工作。又称汽轮机提升转速试验。
危急保安器是防止汽轮机严重超速的重要保护部件,要求工作可靠、动作准确。机组启动之后整定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运行中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动作情况及活动飞锤(飞环)以防卡涩拒动。
危急保安器在解体或调整后、运行2000小时后、甩负荷试验前及停机1个月后再启动时,均应进行提升转速试验。汽轮机如有不需要提升转速也能试验危急保安器动作的装置,每运行2000小时后可利用该装置进行危急保安器活动试验(又称充油试验),但运行6~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提升转速试验。
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为额定转速的110%±1%。每只危急保安器一般进行两次提升转速试验,两次动作转速差不应超过0.6%。新投产机组可进行三次,第三次的动作转速与前两次动作转速平均值之差应小于1%。危急保安器动作后,其复位转速应大于额定转速。试验结果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寻找原因,重新整定。
超速试验在机组与电网解列空负荷下进行。试验前应进行手动脱扣试验,并确认调节系统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超速试验。机组各轴承振动值应在规定范围内。大型机组冷态启动时,应先带25%~30%额定负荷连续运行3~4小时后,再减负荷到零与电网解列进行超速试验。新投产机组启动或危急保安器解体或调整后,应先做危急保安器充油试验,确定工作正常后,再按要求进行超速试验。危急保安器未曾解体或调整,试验前可不做充油试验,以防影响危急保安器正确动作。试验时要求平稳升速,在高转速下不得久留。升速率一般要求每秒为额定转速的0.2%。危急保安器动作跳闸后,当转速接近或低于额定转速时机组方可重新挂闸。在试验过程中,机组出现各种异常现象或转速达到危急保安器动作值而危急保安器仍未动作时,应立即手动脱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