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学者E.奥斯特罗姆提出。是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经济学、非合作博弈论等等多学科理论基础上发展出的一组分析框架。奥斯特罗姆在《制度性理性选择:对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的评估》一文中较为全面地描述了制度理性选择框架。奥斯特罗姆试图把制度理性选择框架打造成能够研究一切制度的总括性的方法论,而不是单一维度的分析框架。他认为一个完整的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包括7组主要变量——自然/物质条件、共同体属性、应用规则、行动舞台(包括行动情境和行动者)、相互作用模式、评估准则和结果。这些相互关联、牵制的组成部分,既可以用于对具体问题的细致分析,又可以将各种问题联系起来综合考虑。
对一个制度进行分析时,既可以从自然/物质条件、共同体属性和应用规则这三组外生变量入手,也可以从行动舞台或者结果入手。但无论从何入手都需要确认行动舞台。行动舞台是指一个广泛存在于公司、市场、地方、国家、国际等各级事务中的社会空间,此空间内的个体由于利益矛盾而相互斗争。运用制度理性选择框架的关键是搞清楚行动舞台中行动情境和行动者在外生变量影响下的相互作用及其产生的结果对两者的反作用。
奥斯特罗姆认为,由于这7组变量普遍存在于公共池塘资源,以及市场、立法等多种治理情形下,因此制度理性选择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解释力,甚至可以用来解决路径依赖难题。
经过不断完善,制度理性选择已成为公共池塘资源治理方面的经典理论。奥斯特罗姆由于在经济治理尤其是在公共资源治理方面的卓越贡献,被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