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政策可分为3类:监管政策、经济政策和公共参与政策。①监管政策。政策内容包括对水权地权的界定、水利设施产权改革、政府投资建设水利设施(如中国的南水北调政策)、对用水量进行限制(通过总量控制,打井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划定地下水超采、限采、禁采区,对水量水质进行监管等手段)、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使用等。②经济政策。内容涉及水价、水权交易、非正规水市场、水资源税(费)等。③公共参与政策。指通过鼓励建立用水者协会,实现用水者用水自治的政策。此外,水资源政策还可以依据水源分为地表水政策和地下水政策,依据政策目标分为水量政策和水质政策。
中国是世界上缺水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匮乏。中国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为重要标志,已初步建立了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形成了以《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等为主的水法律体系,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水管理体制。依法确立了水资源权属统一管理与开发利用产业管理相分开的原则,逐步建立了水资源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形成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格局。在此体制与格局下,中国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政策,但是尚未形成以经济方法为中心方法的管控体制,缺少对应政策;管理形式不是很集中,未形成有影响力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