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波士顿,卒于华盛顿特区。1833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后前往欧洲。回国后,开始致力于推动美国的监狱改革、世界和平、教育改革和废奴主义等改革运动。1845年在围绕兼并得克萨斯的辩论期间,站在反奴隶制立场,反对得克萨斯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后加入辉格党良心派,在美墨战争期间深入参与政治。
1848年,以自由土壤党的身份竞选国会议员,虽遭失败,但1851年成功当选国会参议员,始终谴责奴隶制的罪恶,推动废奴和争取黑人平等权利的运动,成为国会的激进派。他猛烈抨击1850年妥协案,呼吁废除妥协案中的《逃奴追缉法案》,并发表了题为“自由是全国性的原则,奴隶制是区域性的原则”的重要演说。1854年,他强烈反对《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及人民主权原则。1856年5月,已加入共和党的萨姆纳在参议院发表“对堪萨斯犯下的暴行”的激烈演说,痛斥《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激化了南北双方关于奴隶制扩张的争论,谴责奴隶主势力在堪萨斯制造的混乱,指责S.A.道格拉斯和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A.巴特勒是奴隶制的追随者。两天后,巴特勒的堂兄、南卡罗来纳州众议员P.布鲁克斯在参议院休会后闯入参议院大厅,用手杖将萨姆纳打成重伤,3年未能返回国会议政。
1859年12月,萨姆纳重返参议院。1860年夏,再次发表了谴责奴隶制罪恶的演说。南部脱离联邦危机期间,坚决反对任何妥协方案。内战爆发后,和其他激进派共和党人积极推动A.林肯解放黑人奴隶,还和众议院的T.史蒂文斯一起提出了许多法案,要求赋予黑人自由,确保被解放黑人的平等权利。1861~1871年,担任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利用旅欧期间(1837~1840)与英国建立起来的关系,帮助林肯解决了“特伦特”号事件。在战后重建问题上,继续要求提高黑人的地位和推动种族平等事业。他反对林肯和A.约翰逊总统的温和重建政策,尤其反对约翰逊对南部的宽大政策,坚决要求严惩南部,并要求南部必须赋予黑人平等的选举权。1868年,全力支持弹劾约翰逊。反对通过宪法第13条、第14条和第15条修正案,认为修正案未能确保前奴隶的平等权利。1870年,挫败了U.S.格兰特总统兼并多米尼加的计划,导致两人关系紧张。1872年,支持自由派共和党人H.格里利竞选总统。去世前,仍在国会呼吁联邦政府要保护南部自由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