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1812年战争爆发后,1812年6月,美国向英国提出和谈初步建议。9月,俄国表示愿意调解,美国于1813年3月表示接受,但英国予以拒绝。1813年11月,英国外交大臣卡斯尔雷子爵提出与美国直接谈判的建议。1814年1月,美国接受建议。8月初,英美双边谈判在中立国荷兰城市根特举行。美国代表开始时坚持把废除强迫服役作为和约的必须条件,但鉴于美军在战场上的表现,最后降低了姿态,仅要求英国对火烧华盛顿、战前捕获的美国船只进行赔偿。英国政府依仗战场上的暂时主动局面,指示谈判代表不许在强迫服役和英国航海法规问题上做任何让步,要求在美国西北地区建立一个印第安人缓冲国,以阻止美国人的蚕食,并谋求修改边界线,以控制大湖区、垄断密西西比河的航行权和纽芬兰的捕鱼权。随着战事朝有利于美国的方向发展,以及欧洲反法同盟陷入分裂,英国最后不得不放弃建立印第安缓冲国和修改边界的要求。美英各让一步,使和谈的顺利进展和和约的达成成为可能。12月24日,英美双方签订和约。3天后,英国批准了和约。和约文本于1815年2月11日到达美国,2月17日被正式批准。
《根特和约》除了允许美国把捕鱼范围扩大到圣劳伦斯湾这一对美国有利的条款外,对强制征兵、中立权利和边界等实质问题避而不谈,仅仅宣布战争结束,恢复战前现状。和约的签订标志着美国表面上独立、实则仍受制于英国和其他欧洲帝国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