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济规制中最重要的规制方式。目的在于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价格本来面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实现供求平衡。
价格规制的主要构成包括:①价格水平规制。从理论上而言,确定价格水平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边际成本定价、平均成本定价和企业自行定价。由于这三种方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都有各自的限定条件与缺陷,因而各国开始探索新的价格水平规制模型,典型代表是美国的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模型与英国的最高限价规制模型。②价格结构规制。企业针对消费者不同的需求结构或需求弹性制定不同的价格,这些不同的价格水平构成了价格结构。价格结构规制的目的在于调整价格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监督企业如何将共同成本合理地分摊到各种产品(服务)中,由不同类型的客户承担。价格结构规制形式主要有两种:线性收费与非线性收费。线性收费包括同一从量收费和定额收费。非线性收费包括递减、递增收费,二部收费、三部收费,高峰负荷收费,按距离的收费。二部收费是指由两部分构成的收费体系,一是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额或年额支付的“基本费”,二是按使用量支付的“从量费”。这是将定额收费与从量收费相结合的收费体系。典型的三部收费是由美国学者的H.多哈蒂设计的电力收费,又称多哈蒂收费。高峰负荷收费是指由于高峰与非高峰时期的需求不同,所定的价格也会随之升高和降低,因此将这种收费形式称为高峰负荷收费。按距离的收费是指按照用户服务距离的远近采取不同的收费价格,多用于运输、电话、邮政等产品与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