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可以分为3个层次,即矿产资源潜在总值、矿产资源潜在产值和矿产资源潜在净值。
①矿产资源潜在总值。是指探明的矿产储量(假定其可利用组分能完全提取出来),经开发后所产生的潜在矿产总价值。它表明矿产储量有可能在将来为矿山企业或整个矿业部门所带来的经济活动规模和生产总值,是衡量地质勘查工作经济效益和矿产资源经济潜力的一种宏观经济效益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矿产资源潜在总值=探明矿产储量×矿产品价格
②矿产资源潜在产值。是指可采探明矿产储量(假定其可利用组分能完全提取出来),经开采后所产生的潜在矿产价值。它能比较客观地反映矿产储量潜在的社会经济价值,是矿产资源经济分析中,宏观上衡量矿产储量潜在价值一个较好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矿产资源潜在产值=可采探明储量×矿产品价格
③矿产资源潜在净值。是指某一具体矿床探明矿产储量价值中的一种微观经济效益指标。它表明矿产储量的商品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矿产资源潜在净值=矿产资源潜在产值一矿山建设投资-生产成本-各项税费
这3个层次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是对资源价值由宏观到微观,由粗到细的一个计算说明。矿产资源潜在总值这一评价指标,以矿产资源的资产价值为基础,没有涉及矿产资源采选损失以及勘查、开采的要素成本,是进行矿产资源价值计算的基础,反映出矿产储量的综合经济潜力,可以从宏观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矿产资源实力。因此常用来作为全国或某一地区矿产资源综合经济潜力评估的指标。矿产资源潜在产值也以矿产资源的资产价值为基础,但它是建立在对可采探明储量的计算基础上,要比矿产资源潜在总值细化。对于一个探明了的矿体,并不是所有探明的储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都能得到开采,根据最小可采厚度、最低工业品位等技术参数及相关指标,按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来圈定那些可采的区域,以那些可采探明储量为对象,对其进行潜在价值计算。矿产资源潜在净值是该矿山矿业权进入市场流转和矿山进行开采时该矿山的潜在价值,剔除了矿山开采和建设的一些费用,具有更实际的市场经济意义,可为矿山评估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提供依据和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