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道沟乡、新拨乡、半截塔镇、腰站乡与隆化县步古沟镇等地,包括《入崖口有作》《虎神枪记》《永安湃围场殪虎》《永安莽喀》《于木兰作》《古长城说》《木兰记》7通碑刻和1处摩崖石刻,是记录清代重要皇家猎场活动的宝贵史料。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御碑形制大致相同,均坐北朝南,均鹦鹉石质。体量宏大,由碑顶、碑额、碑身、碑座四部分组成,雕刻精美,高在4.9~5.3米,碑文分别用汉、满、蒙古、藏文四种文字镌刻。《入崖口有作》碑位于围场县四道沟乡庙宫村,《虎神枪记》碑位于新拨乡骆驼头村,《永安湃围场殪虎》碑位于半截塔镇要路沟村,《永安莽喀》碑位于腰站乡碑亭子村;《于木兰作》碑位于隆化县步古沟镇碑梁村。以上5通碑镌刻的是清乾隆皇帝诗文。《古长城说》碑位于新拨乡岱尹上村,碑刻记叙乾隆皇帝考证古长城遗址经过。《木兰记》碑位于四道沟乡庙宫村,为嘉庆皇帝所作,记述清初以来,各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到木兰围场分班随猎等重要史实。
摩崖石刻位于新拨乡骆驼头村,崖面呈长方形,高4.5米、宽3.76米,面积16.92平方米,用满、蒙古、汉、藏文四种文字阴刻而成,其内容为“乾隆十七年秋狝上用虎神枪殪伏虎于此洞”。
木兰围场自古以来就是水草丰美、禽兽繁衍的草原。辽代为“千里松林”,曾是辽帝狩猎之地。清康熙二十年(1681),康熙皇帝为锻炼军队,在这里开辟了一万多平方千米的狩猎场。清朝前半叶,皇帝每年都要率王公大臣、八旗精兵来这里举行以射猎和旅游为主的围猎活动,史称“木兰秋狝”。在康熙到嘉庆的140多年里,共举行木兰秋狝105次。木兰围场清代御制碑及摩崖石刻保存较好,是研究清代木兰围场以及清代历史、政治、军事、民族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