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8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其目的是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起,成为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中国对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做出规定的系统安排和行动纲领。简称《土十条》。
- 英文名称
- Action Pla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oil Pollution
- 简称
- 《土十条》
- 颁布时间
- 2016-05-2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3年5月,环境保护部(今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编制了《土十条》。主要经历了专题研究、编制研讨、征求意见和报批4个阶段,先后5次征求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3次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意见,“五十易其稿”,于2016年5月28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总体要求。《土十条》立足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1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主要任务。《土十条》提出了10条35款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