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9月20日由环境保护部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等)印发。以下简称《工作规划》。
《工作规划》由环境与健康工作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划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开展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和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工作,继续发布《国家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名录》、发布《中国人群暴露参数手册》,规划实施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重点地区、流域环境污染的风险评价等主要任务。规划进行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价技术与方法、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技术与方法、环境与健康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提出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基础和共享能力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保障环境与健康能力建设。设计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示范、环境与健康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环境与健康调查技术支持体系建设、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构建环境与健康风险应对技术体系、环境与健康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环境与健康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等10大重点项目,并详细规划资金投入,增加资金保障力度。
《工作规划》对影响人类健康、因果关系尚不明确的,需要长期研究的污染物质及高危污染源没有涉及,卫生部门没有参与编制。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工作规划》不能满足健康风险防范、救治等所有管理需求;工作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底数不清、缺乏应对性的方法和措施等状况并未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