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赛人人口无精确统计,约1500万以上(2010)。主要分布在欧洲。“吉普赛”一词源于欧洲人对罗姆人起源的误解,当时欧洲人认为罗姆人来自埃及,于是称为“埃及人”,而“吉普赛”是英文发音“埃及”的音变。大多数罗姆人也认为“吉普赛人”这个名称有歧视意义,所以并不使用。对罗姆人的不同称呼包括:波希米亚人(法国)、弗拉明戈人(西班牙)、茨冈人(俄罗斯)、埃弗吉特人(阿尔巴尼亚)、罗里人(伊朗)、阿金加诺人(希腊)、阿什卡利人与辛提人。吉普赛人的主要聚居地有:巴尔干半岛、中欧、美国及俄罗斯,另外西欧、中东及北非也有分布。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肤色黝黑,发黑而卷曲,牙齿洁白,动作灵活,面部富于表情。宗教信仰受各所在国周围民族的影响,保留许多古代迷信成分。使用吉普赛语,属印欧语系印度-伊朗语族。吉普赛语吸取了不少希腊语、埃及语、土耳其语词汇。可分为3大群体:罗姆群,使用罗曼尼语;马努斯群,使用辛托语;卡洛群,使用卡洛语。
5~7世纪,吉普赛人出现在伊朗;10~11世纪,经过中东到达巴尔干半岛;15~16世纪,已散布于全欧洲。关于吉普赛人的来源,有不同的说法:①由于遭到突厥人的入侵,吉普赛人可能于10世纪自印度迁出。迁移路线大致有两条:一条经波斯、土耳其进入南欧,另一条经亚美尼亚、俄罗斯到达东欧。出现于西欧的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14世纪。②也有研究者认为,吉普赛人的祖先是低种姓的印度教徒,应征入雇佣兵军队后,升为刹帝利(即战士)种姓,同时被派往西面以抵制伊斯兰国家的扩张。③还有学者称,穆斯林征服印度北部后,其俘虏沦为奴隶并发展出自身独特的文化,成为吉普赛人的前身。吉普赛人从未建立过自己的国家,加之他们恪守其民族传统,刻意与主流社会保持距离,因此在任何地方都被看作是“二等公民”。备受歧视和压迫,处于社会底层。从15世纪后半叶起,有关国家开始对他们采取限制措施,迫害他们的法令和条例层出不穷。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吉普赛人约有1/10死于纳粹集中营。在东欧许多地区,吉普赛人定居在生活条件极差的棚户区内,和其他民族居民时有冲突,如2010年法国政府以整顿治安为由,决定强制驱逐超过51名吉普赛人返回原籍国,这一法令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和质疑,认为有排外和种族歧视之嫌,法国及欧洲多国数以万计的群众上街游行示威,要求撤回法令。从20世纪60年代起,吉普赛人组织相继出现,影响较大的有1965年成立的罗姆人国际委员会和芬兰的罗姆人文化中心。吉普赛人通过这些组织开展斗争,迫使所在国政府承认其政治经济权利,生活状况逐渐有所改善。
吉普赛人传统社会以血缘为纽带,长期保持部落组织。部落有立法、司法、仲裁、祭祀等职能,由酋长掌握司法大权。酋长之上有大酋长,负责同所在国政府联系。有其固有的婚丧习俗,禁忌甚多。一般禁止与外族通婚。妇女从事占卜和巫术,能歌善舞。男子职业多为铁匠、马贩子、乐手等。之后有一部分人定居务农。据估计,定居者已占总数的75%。定居后大多受当地文化影响,社会、经济、语言均已发生变化,通用所在国语言,有的甚至已与异族通婚。尚在流浪的吉普赛人虽力图保持传统生活方式,但也在发生变化,如有的已用汽车代替大篷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