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格方法直观易懂、计算简便,但不够精确。其计算公式为:
不动产价格=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不动产建筑成本-平均利润-税金-利息
在会计中,剩余法是评价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方法。适用于房屋占用的土地或可供开发房屋的土地的使用权价格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土地使用权价格=房屋售价-土地使用税-土地开发费-房屋建筑成本-利息-管理费和利润-经营税金及附加
式中房屋售价,指房屋的售价或建成后的售价;土地使用税,指房屋建设期间按规定税率应交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开发费,指计入土地价格的前期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房屋建筑成本,指房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利息,指建设期间投资利息,不论是否借款,一般都应计算;管理费和利润,指开发过程所需的管理费和正常利润;经营税金及附加,包括按房屋销售收入5%计算的营业税和按营业税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此外,若在开发房屋销售后才能实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还要用折现系数将它折现为评估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