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总量按可知程度分为:①已确认资源总量。依据已有理论、方法、手段和实际考察结果,所推断并确认的某种自然资源总量。已确认资源总量由现实可利用资源总量和尚难利用资源总量两部分组成。②可利用资源总量。在一定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已确认资源总量中可以实际利用的部分。由此,已确认资源要转化为可利用资源,须同时具备必要的技术条件(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条件(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制度条件(具有制度可容性)。无论是已确认资源总量还是可利用资源总量,都是一个动态概念、动态范畴,尤其是可利用资源总量更是随技术、经济和制度等方面的变化而变化。
从资源或资源品供求平衡的角度看,资源总量应当包括资源(品)生产量、资源(品)进口量、资源(品)期初储备量等;从资源(品)获得的角度看,资源总量包括自有或自产资源(品)总量和外来资源(品)总量两部分。
资源总量无论从何角度界定和区分,都可以用资源实物总量和资源价值总量两种形式来表示。但须指出,资源实物总量只能用来表示一种自然资源的总量,其单位为公顷、平方千米、立方米、吨等;而资源价值总量既可以表示一种自然资源的总量,也可以表示若干种自然资源的总量,从而更能全面而综合地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企业、一个集团或一个公民在某一时间所拥有的全部自然财富总量。资源价值总量的计算,须以资源合理估价为基础,资源价值总量为资源实物总量与资源价格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