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比较产品、服务,广告主能够凸显自己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品质或质量等优势,从而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促进产品或服务的销售。
按不同的标准,比较广告有不同的类别。①按比较广告是否指明比较对象名称的标准,可分为直接比较广告、间接比较广告;②按比较广告对竞争者产品或服务的态度不同,可分为批评性比较广告、依附性比较广告;③按比较内容是否具有客观基础,可分为客观性比较广告、主观性比较广告。除了以上分类,比较广告还可以依据具体的比较内容分为质量比较广告、服务比较广告、价格比较广告、包装比较广告和销量比较广告等。
比较广告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可以促进厂商之间的竞争,促使其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②有利于消费者高效地获得产品信息,降低消费成本,做出理性购买;③对于广告主而言,比较广告在特定的背景下有利于打击竞争对手,有利于市场弱势者或后来者迅速提高知名度,吸引消费者注意,进行品牌定位,获得与市场领先者相近的地位。
但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比较广告,比较广告最大的缺陷在于有可能会导致虚假广告,降低广告可信度,损害品牌形象,更有甚者可能使市场竞争白热化,导致法律诉讼。比较广告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①同质同价的产品比较时,不得贬低对方或诋毁及不公正地攻击竞争者;②比较的方面必须具有可比性,真实、公正地反映现实。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在争夺市场时就充分运用了比较广告,是比较广告运用中的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