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是莫斯科大学的F.F.福尔图纳托夫。其他代表人物有M.M.波克罗夫斯基、V.K.波尔热津斯基、A.A.沙赫马托夫、A.M.彼什科夫斯基、M.N.彼捷尔松、A.I.托姆松、D.N.乌沙科夫、J.恩泽林等。
其基本观点有的与德国新语法学派一致,如从心理学立场去理解语言的本质,主张严格运用语音规律。与新语法学派不同之处是:他们强调语言的社会性,把语言看作众多单词和词组的总和;主张区分语言的内部历史与外部历史;重视语言史同社会史的联系,认为社会的变化会引起语言的相应变化(如语言分化、方言合并等);认为不仅思维依赖语言,语言也依赖思维。他们的某些看法同后来的法兰西学派、布拉格学派相近。在印欧比较语法领域中,莫斯科学派有些重要的发现。
19世纪90年代,福尔图纳托夫在波罗的-斯拉夫语中,发现了词重音在一定条件下由词首移向词末。同一时期,F.de索绪尔在立陶宛语中也发现了同样的规律,因此这个发现在俄国语言学界称之为“福尔图纳托夫-索绪尔定律”。在普通语法理论方面,福尔图纳托夫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前人的观点。他把词的意义分为两类:一类是同客观世界相联系的“现实意义”(词汇意义),另一类是语言本身所具有的“形式意义”(语法意义)。他认为语法学是研究语言形式的科学,词法学研究单词的形式,句法学则研究词组的形式。句子只是词组的一种,即所谓完整词组(有语法主语和语法谓语),而不完整词组通常只是完整词组的一部分。他强调,句子的语法分析应该不同于判断的逻辑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