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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汇览》

/Conspectus of Criminal Cases/
条目作者王银宏

王银宏

最后更新 2022-03-25
浏览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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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的刑案汇编。

英文名称
Conspectus of Criminal Cases
编者
鲍书芸
成书时间
清代
卷数
60

“刑案汇览”意为“穷源竟委,俾阅者一览无遗,汇而通之,可以无不明,无不慎”。一般而言,《刑案汇览》指《刑案汇览》本编,不包括其后编的《续增刑案汇览》《新增刑案汇览》等。《刑案汇览》共60卷,为鲍书芸所编,收录乾隆元年(1736)至道光十四年(1834)的案例约5600件;《刑案汇览》刊行后,祝庆祺又编辑《续增刑案汇览》16卷,收录说帖、通行、成案等合计1600多件,按照《大清律例》的体例(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分类编纂。之后,又有潘文舫、徐谏荃编的《新增刑案汇览》16卷,收录道光二十二年至光绪十一年(1885)的案例约300件。

鲍书芸在《刑案汇览》的序中总结了主要案件来源及内容,即成案、说帖、通行。“成案”是判例的一种,为比照判决之案,是“例无专条、援引比附加减定拟之案”。《刑案汇览》收录的“成案”约1400余件。“说帖”属于刑部档案的一种,类似于中央三法司对地方呈报的重罪案件拟写的意见书,在审理案件时,“说帖”不能在判案中比附引用。《刑案汇览》共收录乾隆四十九年(1784)至道光十三年间的“说帖”2800余件,约占《刑案汇览》全书的40%。“通行”是司法官办案时须参考的判案依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刑案汇览》收录的“通行”有600余件。

《刑案汇览》是研究中国法制史,尤其是清朝法制史的重要资料。沈家本称:“《刑案汇览》一书,固所以寻绎前人之成说以为要归,参考旧日之案情以为依据也。”美国汉学家D.布迪[注]和C.莫里斯[注]称其为“所有中文案例汇编中篇幅最大、内容也最为精良”的作品,他们从中选取190个案例,并据此写成《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

  • 祝庆祺,等编.刑案汇览全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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