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信息过剩的社会,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往往会形成一种商业价值,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在经济上,注意力往往又会成为一种经济资源。而由这种注意力所形成的经济模式,就是注意力经济。在这种经济状态中,最重要的资源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本,也不是信息本身,而是大众的注意力,只有大众对某种产品注意了,才有可能成为消费者,进而购买这种产品,而要吸引大众注意力的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视觉上的争夺。
注意力经济这一观点最早见于美国加州大学学者R.A.劳巴姆(Richard A.Lawbam)在1994年发表的一篇题为《注意力的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Attention)的文章。美国学者M.H.戈德哈伯(Michael H.Goldhaber)在1997年发表的一篇题为《注意力购买者》(Attention Shoppers)的文章中,最早正式提出“注意力经济”这一概念。他认为,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而互联网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过剩的。而相对于过剩的信息,只有一种资源是稀缺的,就是人们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