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80年代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中国中西部的资本和劳动力等大量生产要素流向东部,加之能源、原材料价格不合理,以及三大地带内部缺乏统一的经济中心和紧密的内在联系,使得东、中、西三大地带发展差距持续不断地扩大。从“九五”计划时期开始,中国开始考虑解决地区差距过大的问题。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经济内在的联系,以及自然地理特点,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在全国建立7个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经济区域:东北地区、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东南沿海地区、中部地区、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西北地区,要求对这七大经济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加强协同、共同发展。
这七大经济区域的划分,具有综合经济区的显著特征,是继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带之后中国经济区划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但是,这7个经济区还不是典型的综合经济区,地域上有些重叠,界限上也有些模糊,对全国陆地国土也没有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