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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区划

/economic regional division of China/
最后更新 2024-01-11
浏览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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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根据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对全国领土进行战略性划分。

英文名称
economic regional division of China
所属学科
经济学

经济区划是产业布局的基础,中国经济地理学界和区域经济学界都十分重视经济区划工作。20世纪50年代、60年代以来,学术界曾先后对中国经济区划提出过多种方案,有“三分法”“五分法”“六分法”“七分法”“八分法”及“十分法”等,不过多数方案只是一种学术观点,并没有付诸实施,而真正由政府公布、运用到实践中的主要有4种方案:

①经济协作区。1958年,中国国家计划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的基础上,将全国划分为七大经济协作区,后改为六大经济协作区。具体见“中国经济协作区”。

②三大经济地带。198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依据当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把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具体见“中国三大经济地带”。

③七大经济区划。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中国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经济内在的联系,以及自然地理特点,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在全国建立7个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经济区域。具体见“中国七大经济区划”。

④四大区域。2000年前后,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迫切需要对全国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区划进行调整,将全国划分为东、中、西和东北四大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并对西部大开发进行具体部署。具体见“中国四大区域”。

  • 杨树珍.中国经济区划研究.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
  • 刘再兴.刘再兴文集.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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